宁波聘请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
4月底,浙江省宁波市三江河道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发文,聘请张秀英等18名同志为首批三江(甬江、姚江、奉化江)河道管理义务监督员,聘期3年。日常工作生活中,义务监督员须认真学习和宣传《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了解河道管理动态,当好河道宣传员;须把三江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良现象,反映到相关部门,做好河道监督员;可参加三江河道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当好执法见证员;针对了解掌握的涉及三江河道的热点、难点问题,可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当好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推动员。沿江各地的相关部门应为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及时调查问题,答复、反馈处理结果。
(宁波市水政监察支队 吴 兴)